关于启动湘潭市15-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
2021-08-01 01:13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周诗皓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3858

关于启动湘潭市15-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

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,也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、最有效的手段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,在持续做好18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基础上,我市将于81日起全面启动15-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.接种对象:年龄在15-17周岁年龄段的人群(有禁忌症者除外)。

2.接种时间:8月1日开始第一剂次接种,920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。

3.接种疫苗种类及免疫程序: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(北京所,包括成都所、兰州所、长春所分装)、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(科兴中维)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。全程共接种2剂,2剂之间接种间隔≥21天,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。

4.接种注意事项:

115-17岁人员应主动到现居住地所在乡镇(街道)做好摸底登记,在校学生可听从学校的统一组织和安排。

2)接种前,要提前了解接种流程,保持较好的心理状态,不要空腹。

3)前往接种时带好身份证、户口簿、预防接种证等。

4)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陪同,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。

5)做好个人防护,进入接种场所时要求按规定佩戴口罩,一米线距离,检测体温、配合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、健康信息等。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不得在接种室内等候接种。

6)遵守接种后留观“30分钟”的规定。如出现不适症状或体征,请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。

我国使用的疫苗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论证,可以放心接种。为了保护您和家人健康,请积极接种疫苗。

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

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731

责编:周诗皓

来源:雨湖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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